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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扎兰屯市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科结构,提升教育队伍人才层次,满足扎兰屯市教育事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开展校园招聘工作。
一、招聘方式及计划
采取“走出去”方式,深入内蒙古师范大学进行专场招聘,并参加东北师范大学承办的全国高校2024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通过试讲人数等于计划招聘人数时,招聘工作结束。本次招聘教师共计10人,其中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2人,物理教师3人,政治教师2人,详见《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校园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2024年应届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本科一批次师范类院校或省(自治区)属重点师范类大学本科毕业生,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2024年应届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双一流”院校(不含独立学院)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应聘人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且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23日(不含)至2005年11月23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6.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9.暂未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校园招聘报名,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为校园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以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报考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报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及管理
(一)凡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凡被聘用者,需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五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服务期内不得调动等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招聘程序
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扎兰屯教育在线以及各相关高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职位表》。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内蒙古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8:30-12:00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招聘中心105室(赛罕校区)
2.全国高校2024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5日8:30-12:00
报名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1-5号馆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校园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超过报名时间不予接收:
(1)《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校园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粘贴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学习经历:高中阶段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大学阶段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学位及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招聘各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与岗位设置条件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成绩单、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申报;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也可以通过《职位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考试通知单》,其他要求详见《考试通知单》。
(四)考试
应聘人员需携带与报名相一致的身份证件、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考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考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6(含1:6)的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1:6以上的岗位,先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试讲人选。
1.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思想政治、求职动机、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
(2)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总分20分,时间7分钟,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试讲人选。综合素质测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试讲
(1)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内容、教学语言、教学姿态、板书、讲课特色等方面。
(2)试讲成绩总分100分,时间15分钟,备课30分钟。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试讲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试讲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末位试讲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需另行加试。加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试讲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五)考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成绩=试讲成绩。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要求。体检在扎兰屯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工作应在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对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2.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
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扎兰屯市教育局统一报送扎兰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根据扎兰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要求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
(3)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在校园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本次校园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7.新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五、纪律和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宜
(一)试讲使用新高考必修教材,均为人教2019版,范围覆盖高一至高三。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0—3216305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1969
(四)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校园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附件:1.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简介
2.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校园招聘职位表
3.扎兰屯市第一中学校园招聘报名表
扎兰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联合工作领导小组
转自:内师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