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本科生党支部
共青团推优入党(推选积极分子)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一、制定目的
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性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为了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入党积极分子评选标准和办法。
二、考核内容
1、政治态度鲜明,入党动机端正,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时刻与党中央的路线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年满18周岁并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2、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后,无任何违纪情况且被通报、批评的次数不得超过2(含)次。
3、在本学年的团员教育评议中评选为优秀共青团员。
4、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并且担任学生干部(包括班级干部、院级干部、校级干部)。
5、班级民主投票,满足得票率在50%以上。
6、获得院级及以上的奖项。
7、在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良好及以上。
8、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其中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入党申请人的学业成绩须在班级的前2/3。
9、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其中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入党申请人须满足“第二课堂“积分在班级的前2/3。
三、考核标准
1、所有入党申请人必须满足考核内容的第一条和第二条。
2、大一年级入党申请人须至少满足考核内容第三条至第六条中的一条,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入党申请人须至少满足考核内容第三至第九条中的三条。
四、注意事项
1、确定积极分子后,本科生党支部将对新确定的积极分子在学院网站上进行5天公示,在公示期内,欢迎各位师生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本科生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真实姓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反映情况一经学院党委调查属实,直接取消该名被举报对象的积极分子资格。
2、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本科生党支部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本科生党支部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