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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第八届学术科技文化月作品征集的通知

[日期:2016-04-18]

关于开展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第八届学术科技文化月作品征集的通知

 

一、活动宗旨

1.展示我院学科专业的学术科技创新实力,带动和启发创新意识,营造科技创新的氛围,提高广大学生对科技发明和创新的认识。

2.为广大学生提供展示科技制作、发明、设计的平台,进一步增强我院学生的动手能力激发广大学生的创造灵感,更好地促进学术交流。

二、活动形式

本次学术科技活动设制作类、发明类、设计类和论文类竞赛,活动期间将邀请知名教授进行学术讲座,最后将获奖作品以户外展板和电子网络展板形式展出。

三、活动参加对象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在校研究生、本科生

四、征集作品时间

2016年4月13日——2016年518

五、活动程序

4月13日学院下发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开始征集作品。515日截止对作品的征集,并对征集到的作品分类进行整理。

六、要求

1 .2016年421日晚上7:009:30于学工办上交一份纸质版的申报表。

   2016年513晚上7:00到9:30于学工办上交作品和PPT

七、活动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制作类

作品分为物理实验教具制作和电子科技作品制作两方面

1.物理实验教具制作要求

(1)作品有新意,构思巧妙;(2)取材方便,制作容易,制作工艺好;(3)所描述的物理模型要直观有效,趣味性和科学性相结合;(4) 具有课堂实用性,操作简便;(5)做出实物或模型,参赛作品须附有详细的说明材料。

2.电子科技作品制作要求

●作品范围

1.航空、汽车模型;2.抢答器;3.电子门铃;4.防盗警报装置;5.声控、光控等装置;6.其它电子类作品。

●说明

收音机、音响设备、电视机等套件组装不在评奖之列;凡参赛制作必须在作品要求范围之内,可根据原理图,电路图进行制作,做出实物或模型;参赛作品须附有详细的说明材料。评委会将根据作品整体效果,和专业程度进行评选。

   制作类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交于       德利根杭盖 (15级料班)

                                        联系电话:18404714672

(二)发明类

●作品要求

1.参赛者可任意发挥聪明才智制作作品,作品要求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创新性,并要求参赛者为第一作品制作人。

2.参赛作品要求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和贴近校园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3.发明类作品要求独创,最好做出实物或模型,参赛作品须附有详细的说明材料。

4. 对有独创性和专利价值的发明创作, 将由学院帮助申报我校学生科研基金资助和奖励以及申请国家专利或科研立项。

  发明类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交于           张帆(15级物材料班)

                                            联系电话:18947160594

(三)设计类

1、电子设计

 ●范围:由参赛者自由发挥创意。可以是社会生产、人民生活中的各个领域的电子产品、电子装置、电子系统等。

 ●设计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能实现一定的实际功能,有具体的参数指标。

(2)参赛作品可以使用单片机、PLC、DSP等系统设计。

(3)参赛作品的设计原理正确,说明书论述清楚(详细的原理说明、功能论述、关键参数的计算);设计电路图清晰、规范,并标注具体参数值。

(4)附元器件明细表(包括:序号、元器件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2、计算机等其它设计类作品

●范围

(1)班级主页设计。参看《班级主页设计大赛要求》(见附表)

(2)小型游戏开发。

(3)动漫设计。

(4)小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开发。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的设计原理正确,说明书论述清楚。

(2)对有独创性和专利价值的设计, 将由学院帮助申报我校学生科研基金资助和奖励以及申请国家专利或科研立项。

  设计类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交于          关子瞻(15级材料班)

                                      联系电话:15849271462

(四)论文类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可涉及物理学、电子学及学科教育研究等方面。

2.论文题目自拟。

3.论文格式以《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及哲社版)》为准。

4.具体要求参考:《关于举办本科生学术类论文征文活动的通知》。

5.要求原创,严禁从网上下载或抄袭。

 ● 注意:每位学生限报一项作品参赛,不得重复。

论文类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交于          张钰(15级科技班)

                                         联系电话:18847129156

(五)学术报告(时间地点参看具体通知)

八. 有关政策

  1.上报的参赛作品经评委会认定均可作为本科生年度小论文。

  2.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除享受以上政策外,由学院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奖金),并推荐参加校极或自治区级的相关竞赛。

  3.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学生除享受以上政策外,经评委会认定可取代相关的课程设计或毕业设计(论文)并获相应的实践教学学分。

4.获得一等奖的学生除享受以上政策外,在同等条件下,学院将会优先考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科研基金条例》校发(2000)23号文件,获奖作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帮助申报我校学生科研基金资助和奖励以及申报国家专利或科研立项。

九.指导教师

1. 物理系(10人):特古斯、吉日嘎拉、张  敏、曹永军、

                   赵凤歧、周炳卿、萨茹拉、李瑞芳、孙咏萍、

                   田  晓

   2. 电子系(9人):刘美玲、梁学军、李新文、哈斯巴根、

                     高焕生、其木格、张丽娜、吴晓庆、

                     杨  帆

   3.实验中心(8人):克  伦、段国俊、郭占城、

                     那日苏(大)、斯琴巴特尔、          

                     张天臣、李海泉

十. 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学术科技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  任: 特古斯      

                            副主任: 何小龙   吉日嘎拉   刘美玲

                        委  员: 张  敏 梁学军 曹永军 张天臣  3.下设办公室:

    主    任:萨其尔、王星、苏雅拉

    工作人员:学生会人员

地    点:物理楼208室(团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1-4392326

活动联络人:王平平   联系电话: 18404715623

 

 

 

注 意:

  实施学生学术科技竞赛是学校人才培养、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希望我院全体教师和学生予以重视,并能够积极组织、支持、参与。

  1.各实验室、机房等资源应主动提供共享,为学生参加竞赛提供方便,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2.活动期间,我院学生科技创新实验室(电工房)将向学生免费开放,一切活动需提前登记,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方可进入使用,否则,后果自负。使用细则参考《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实验室使用管理办法》。

    3.指导教师应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的科研水平和奉献精神。

    4.所进行的项目应能达到科研训练的目的,具有创新点。

    5.学生对竞赛评委会做出的评价有疑义时,可以提请评委会复议。

    6.所有参赛项目最终知识产权属于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