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7级08级09级学生办理医疗保险的通知
各位同学:
大学生的医疗保险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目前城镇职工、居民已经实行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对大学生来讲这方面还是空白。大学生在校期间很难保证任何意外都不出,一旦出现问题,按照目前的医疗制度,学校和个人都无法承受巨额的医疗费,巨额医疗费用常常成为压在他们生命线上的一座大山。为确保今年内将我院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院正积极投入医疗保险办理活动中,望各班积极配合。
具体要求如下:
1:医保费为每人每年40元,以下为各年级需交费用:
07级未办理医保的同学,每人交40元(医保费)+20元(红本),共60元;
08级未办理医保的同学,每人交80元(医保费)+20元(红本),共100元;
09级未办理医保的同学,每人交120元(医保费)+20元(红本),共140元。
2:此医疗保险自2010年1月1日生效 ;
3:各班生活委员负责办理,将本班已办理医保同学名单及未办理医保同学名单各准备一份电子表格和一份打印表格(内容涉及姓名,性别及学号),于5月17日(星期二)下午2:30至4:30交到学工办,过时不候。
4:除去年办理过的同学,其他同学必须办理。
5:
呼和浩特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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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等级 |
医疗机构名称 |
住院医疗费用 |
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个人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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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 (首次住院起付 标准700元) |
内蒙古医院;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内蒙古中蒙医院;解放军二五三医院;内蒙古妇幼保健医院;内蒙古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起付线—10000元 |
7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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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元—30000元 |
7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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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元以上 |
78%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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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医院( 首次住院起付 标准500元) |
呼市第一医院;呼 市第二医院;武警 内蒙古总队医院; 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内蒙古医院附属人民医院 |
起付线—10000元 |
7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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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元—30000元 |
78%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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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元以上 |
8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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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首次 住院起付 标准300元) |
新城区医院;回民区医院;赛罕区医院;玉泉区医院; 赛罕区第二医院;监狱管理局医院;呼市中蒙医院;呼 市妇幼保健医院;边防总队医院;朝聚眼科医院;中医风湿病医院 |
起付线—10000元 |
8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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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元—30000元 |
8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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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元以上 |
9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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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首次 住院起付标 准100元) |
内大医院;农大医院;玛拉沁医院;呼市第三医院;新雅医院;精神康复医院 |
起付线—10000元 |
8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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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元—30000元 |
9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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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元以上 |
9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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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年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在首次住院基础上降低20%。 参保大学生在校医院及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发生费用支付比例及条件: 参保大学生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50元以下自付;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50—99元按20%支付;一个参保年度内发生100元以上(含100元)按50%支付;一个参保年度内最高支付100元;在校医院之外的医院就诊的必须提供由校医院医生出具的病情处理意见书和就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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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248081931 常嘉丽
物电院学工办
201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