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10届秋季毕业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即将进入发放毕业证书、学生离校阶段,为了做好毕业生的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截止到6月25日已缴清学费、完成学业成绩且办理完离校手续的学生,于7月5日毕业典礼结束后即可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2、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和6月25日以后缴清学费的学生,财务处在离校系统对学生进行标注,成绩由任课教师上报后,教务进行审核,合格学生于7月15日之前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对于2004级、2005级续读的学生,学院对学生进行初步审核,查清不毕业的原因。然后将拟毕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并缴清续读学费后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于这些学生大部分都不在校,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尽快返校办理手续,截止日期为7月20日。
4、因各种原因不能毕业需要办理续读手续的学生,由本人填写续读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并统一汇总后于7月25日前报教务处。
5、由于7月25日需将今年我校的毕业生数据全部上传到教育部学历注册网,所以凡在7月25日之前未办理毕业手续的学生,学校后续一律不再补办。由此造成学生未能毕业的情况,由学院和学生本人承担。
6、教务处将审核合格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给学院负责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毕业生接到学院通知后到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并办理《学位登记表》等手续。
各学院要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所有能毕业的学生按时毕业,避免出现能毕业但未办理毕业证书的情况,特别是对于续读的学生,一定要尽快和学生联系,保证按时办理毕业手续。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