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五·四”系列表彰评比补充细则
一、评比范围和比例:
1. 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在06、07、08级全体团员中评选,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在团支部年度团员定格的优秀团员中评比产生,受表彰的名额占团员总数的3%,评比条件主要依照优秀团员定格标准。原则上要求上一年度德育测评位于班级前三分之一,智育测评位于班级前二分之一。参加过无偿献血活动者优先考虑。
2. 学术科技活动先进集体评比条件:
1) 对组织开展学术科技活动的意义有深刻认识,在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中,学术科技活动占有很大比重。
2) 经常组织开展学生学术科技活动,活动内容丰富,集体内学术气氛厚。通过活动推出的学术科技成果较多,有些成果取得社会利益。
二、团员定格工作要求:
1. 以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
2. 团支部委员会对每个团员提出定格初步意见提交团总支审核,并对开展定格工作情况作出书面总结报团总支(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3. 团总支审定,优秀团员分校、院二级,校级优秀团员报校团委审批,优秀团员比例最高不能超过团员人数的30%;
4. 不是校、院二级优秀共青团员不能作为年度内团内推优对象;
5. 不合格共青团员不得担任各类学生干部职务,担任的予以撤职。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团员评议定格比例:
第一格:优秀共青团员(不超过总团员数30%);
第二格:合格共青团员(不超过总团员数40%);
第三格:基本合格共青团员;
第四格:不合格共青团员。
附则 先进个人项目,每人每年限评一级中的一项。
本条例的解释权、修订权属学院团总支。
附件:
团员评议定格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