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校发[2024]102号),依据《关于开展2024年第二次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通过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学位分委会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查,同意推荐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名,现予以公示。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杨艳春、郭改枝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8日)
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进行实名反映情况。
投诉举报电话: 0471-7383869、0471-7383865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