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教学计划本着“加强基础、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突出特色”的人才培养思想,课程体系体现“学科基础教育+学科专业教育+教师教育”分段式培养模式的要求。
2.教学计划加强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学,以利于大力提高专业教学水平和专业素质,实现专业过硬、教育理论突出的培养目标。
3.本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体现了三个“课程平台”—--①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平台,②专业基础课平台,③专业课、专业选修课平台。此课程体系平台适应学院两地教学和分阶段教学的需要,课程体系更加优化。
4.本教学计划进一步加强了实践教学环节,实验课一律单独设课并加大了实验教学的学时数,同时增加了“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注重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5.学制:四至五年。
6.本专业毕业学分为200学分,学生必须完成本专业毕业学分后方可毕业并取得本专业学士学位。在此基础上,学生可修读教育学或其他第二学士学位课程并获得相应学位。
7.第二学士学位的获得,可以在四年中业余时间内完成,也可在第五年内完成,学生可根据自己学习情况自行计划安排
选课说明
1.本专业必修课(含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实践课)、限制性选修课、任意选修课(含“专业任选课”和“公共选修课”)见教学计划表,学生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本计划要求,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
2.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够全部必修课140学分的课程,专业限制性选修课必须修满40学分的课程,在此前提下,多修的专业限制性选修课可作为“专业任意选修课”,每位学生必须修够10学分的“专业任意选修课”,同时修够10学分的“公共选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