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2019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标
通过严格的军事训练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发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培养艰苦奋斗、刻苦耐劳的坚定意志和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忧患意识和民族使命感,养成良好自觉的生活作风,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
该细则依据《2019年度军事技能训练计划》结合我院实际修订。
二、考核等级
学生参加军训经过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
三、考核内容
作风纪律观念、队列动作训练、内务卫生状况及团结协作精神等。
四、考核标准
(一)优秀(即个人标兵)
1.满足“合格”考核标准;
2.参训率和到训率均为100%,各项成绩优异;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4.队列及内务整理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连内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二)合格
1.按时起床、集合迅速;
2.按规定着装、军容严整;
3.不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现象;
4. 遵守操场和公共场所纪律;
5. 按规定整理内务,动作熟练,床铺宿舍整洁;
6. 遵守军训期间各项规定,对军训认识到位,态度端正;
7. 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8. 能严格要求自己,尊重领导和教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
(三)不合格(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训练期间对无故未请假不参加训练达2小时以上的;
2.军训迟到、早退3次以上(含)的;
3.军训态度不端正,军训不积极、不刻苦,经教育不改的;
4.不尊重教官、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命令以及无组织无纪律的;
5.不重视内务卫生,个人内务卫生差的;
6. 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网络传播不良信息、破坏团结、影响训练秩序的;
7.训练期间请假时间超过三天(不含三天)的。
五、成绩评定
(一)军事技能训练考核内容包括队列、内务以及日常表现,分别由教官、教导员、辅导员综合打分。
(二)无不合格所列情形,军事技能训练成绩=(队列+内务)/2;学院抽调执行任务的队列成绩视任务完成情况打分。
(三)军事技能训练标兵按8%比例从参训学生中评选。
(四)参训学生如有体弱疾病情况,开具校医院以上证明,本人填写《观训申请表》申请,经辅导员批准,组织其为参训同学做保障工作,视为观训。观训学生队列考核成绩根据平时表现予以打分,分数不高于75分。
(五)凡军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年度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奖评优。
(六)军事考核成绩载入个人档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要在毕业前重训,否则不予毕业。
六、其他要求
(一)军训期间请假权限规定
1.军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凡临时请假外出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由辅导员批准,履行请销假手续方可离开学校;
2.凡请病假者,须凭校医院及以上的证明向教导员或辅导员请假,方可按规定休息(半天休或全天休)。请病假两天以上者,由军训团领导批准;
3.凡请假者,必须按时归队,并向辅导员销假。
(二)往届未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和新生一同参加本次军事技能训练,统一编到连排班中。
(三)参训学生要按规定着装、佩带标志、军容严整。
七、附则
本《细则》由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工组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工组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