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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标准

[日期:2008-11-07]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标准

(试行)

为了提高我院学生会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激发我院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学生会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经研究决定对我院学生会干部实行量化考试打分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    行为品德评定标准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参加邓小平理论学习活动并具有成果者+5分。

2、遵守校纪院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者;深入群众,及时为同学解决问题并做好反馈工作者;针对我院各专业的特点及学生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创设和开展活动,并得到老师认可或获奖者 +10/每学期。

3、凡两次被学生投诉,经核实无误的学生干部 -3/次。

4、学生干部所在宿舍内务卫生受到批评者:
主席,副主席-3/次,主任、部长-2/次,部员-1/次。

5 学生干部所在宿舍内务卫生受到表扬者+1/次。

6、有夜不归宿、使用违禁电器等违反纪律行为者:
主席,副主席-3/次,主任、部长-2/次,部员-1/次。

7 对循私舞弊,滥用职权者,一次警告并-5分,二次辞退。

8、生活中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院级处分者-5/人,情节严重者直接辞退;在校外不注重形象,不检点,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或被校外人士反映到学院者直接辞退。

 

二、    工作态度评定标准:

 

1、工作有计划性,按期提交计划、策划、总结,学期初提交工作计划,活动前提交活动策划,活动后提交总结,学期末提交工作总结,以上各项无提交者-4/次;不按时提交者主席、副主席 -3/次,主任、部长 -2/次,副主任、副部长-1/次。

2团总支、学生会规定交的文件、材料、报表、统计未上交者-2/次,延迟者-1/次。

3、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无视组织纪律、不按时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者,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每次均-5分。

4在工作中有主人翁观念,并主动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2/次。

5在例会中得到老师,主席团口头表扬者+1/次。

 

三、    工作实绩评定标准:

 

1 本学期有开展活动+2/次;本学期无开展活动-5分。其它协助部门干部视情况加1分。

2、部门主导开展的活动获得校级奖励一、二、三、等奖每位部员及分管副主席分别加5/次、4/次、3/次,市级无论名次+8/次、省级无论名次+12/次。

3对照各部工作职责和月工作计划,有创新举措或反响特佳者+3/次。

4、在校大型活动及系大型事件的处理上出现严重失职的,则留职察看且不能参加年度评优。

 

四、    例会、早操、值班考勤评定标准:

 

1、旷会每次-2分,会议迟到早退每次-1分,请假一次扣0.5分,旷会达到3次者不能参加年度评优,5次者留职察看(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办好请假手续,须经分管副主席批准)。会议开始后请假按旷会处理,半学期内学生会开会全勤者(不迟到,不早退等)+5分。

2办公室成员未做好会议记录者-1/次。

3在参加例会或各项活动中不按要求正确佩带工作牌者-1/次。

4早操无故不到者-2分,迟到、早退各-1/次,半学期内全勤者+3分(请假须有老师签字并提前交到学生会纪保部)。

5值班迟到-1分;早退-1分,无故不值班者-2分。

6值班不做好清洁工作者、报纸文件整理等-1分;未做好人事、要事登记,值班日记不详尽者-1/次。

7在办公室内吸烟、打牌、大声喧哗、乱打电话、损坏公物或破坏办公室卫生,一经发现-2/次。

五、    学习成绩评定标准

1平时学习突出,荣获一等奖学金+5分、二等奖学金+4分、三等奖学金+3分;学习有明显进步(在15名以上)的+2分,进步在1015名之间的+1分;期末考试不及格者,每科-5分。

2在专业方面有突出成绩,或具有一定的专长并取得一定的奖项者+5分。

3非英语专业学生干部通过英语4级者,+3分,通过英语6级者,+5分;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干部通过计算机二级者,+2分,三级者,+3分。

4个人参加活动获奖:
      
省级获奖,一等奖+12/次,二等奖+10/次,三等奖+8/次,优秀奖+6/次。
      
市级获奖,一等奖+8/次,二等奖+6/次,三等奖+4/次,优秀奖+4/次。
      
校级获奖,一等奖+6/次,二等奖+5/次,三等奖+4/次,优秀奖+2/次。
      
院级获奖,一等奖+5/次,二等奖+3/次,三等奖+2/次,优秀奖+1/次。

5学生会成员旷课者-1/节次。

6、每个学期期末考试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者,则自动退会且不能参加评优。考试期间学生干部出现作弊现象,撤消所任职务。

本条例即日起开始实行,以上条例如与校有关规定相抵触以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准

(五)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执行方式

1、学生干部考核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2、每月月末各位学生干部上交自评材料(即加减分情况月评表)至办公室,办公室由监察小组负责人根据积累的原始材料(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出勤、获奖情况、违纪情况等方面)进行,每月汇总一次。汇总后交由主席团审核,在月末总结会上公布考核结果。

3、每学期初每位学生会干部的初始基分为100分,根据《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标准》实行优奖违罚,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民意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分公式如下

年度总分=各月日常考核累加和×70%+学生会干部民意测评×10%+老师评分×20%

4、民意测试学期末举行一次。

5、最后评定总分将作为年终评奖评优的有力根据。

附:

分为五个星级,最后结果将作为决定续聘,解聘的依据。最后综合成绩后,成绩积分前10%以上者为五星级, 前20%为四星级,前30%为三星级, 40%为二星级, 50%为一星级,50%以下者降级使用,四级以上者有资格参与评优(优秀部长 / 部员)。